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施工领域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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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0-18
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施工领域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近年开展“环境保护优秀施工示范单位及示范工地”申报评估工作以来,我省建设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各施工单位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措施更加得力;施工中产生的“三废”污染明显减少;投诉和处罚率也有所下降;环保新型材料和先进环保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力度不断加大。为我省“十一五”节能减排作出了很大贡献。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施工领域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并使之不断向纵深发展,巩固并扩大成果,经我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开展每年一次的安徽省环境保护优秀施工单位申报及评估工作。
凡符合下述条件的单位,请本着自愿的原则,于2011年年底前向我会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一、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过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本文中推荐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科学管理和规划设计,积极选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三、 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四、 认真贯彻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近一年内未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五、 获得一次环境保护优秀施工单位或示范单位的企业,在近一年内未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请递交一份近一年来的环保工作总结即可视为申报。
初次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环境保护优秀施工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一)。由我会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调研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
六、 对已连续两次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优秀施工单位的企业,其中部分成绩突出者,可直接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优秀施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二)经我会考察审批后,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
七、 获得安徽省环境保护优秀施工示范单位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我会申报安徽省环境保护示范工地。(申报表见附件三)经我会考察审批后,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
对每一项申报酌情收取考察、审查及宣传费人民币伍仟元整,证书和铜牌免收费用。
建议获得上述荣誉的单位,对本单位在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精神鼓励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户名: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帐号:6525 8052 6910 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联系人:张登亮 通讯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104室
邮编:230061 办公电话及传真:0551-2828504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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