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交纳会费及办理有关证书加收会费标准的通知
www.ahepi.com
时间:2011-09-20
来源:安徽省环保产业协会
皖环产协(2010)第26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交纳会费及
办理有关证书加收会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民政厅批准,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理事会于2010年12月22日在合肥召开。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会员单位每年基本会费交纳额度:副理事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理事单位5000元,会员单位2000元(首次3000元),个人会员100元,自愿多交不限。一年不交纳会费的,当年取消会籍。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服务加收会费标准:(1)有关办理我省环保产业相关资质的(如环境工程设计、施工、室内环境治理等),一律按每证甲级(含暂定)36000元,乙级(含暂定)26000元,丙级9000元,丙级暂定6000元办理。涉及考察咨询差旅费的,与相关单位协商按实际发生额另收(办理丙级暂定资质证书的除外);(2)办理环保产品推荐证书的,按每个产品4100元基价收取,每增加一个规格型号的,按500~1500元加收(以上所有证书,有效期均为一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续办,收费标准与初办时相同。);(3)其它收费项目如产品认证初审等,仍按过去标准执行。企业有特殊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后,可视情酌减。
特此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10年 12月30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