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安徽省低碳环保型住宅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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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6-24
来源: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各有关单位:
低碳环保型住宅和环保的生活方式正逐渐流行,低碳环保型住宅不仅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为居住者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还能节省生活成本。为实现“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的目标,使环保产业在我省建设开发领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低碳环保型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拟选择一批在住宅小区或单体住宅规划设计中,能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在项目建设中能大力推广使用环保节能技术和材料,大力节约资源;能最大限度地保留自然空间,合理绿化,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和垃圾,将环保理念与住宅开发建设融为一体的项目作为试点。我会将对被批准的试点单位进行跟踪辅导和培育,对取得成功经验的单位,向全社会进行推广。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请本着自愿原则,于2010年9月1日前向我会申报,逾期恕不受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相关资质证书(附复印件);
3、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4、有健全的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或规章制度(附文件复印件);
5、申请日前一年内,申请企业未受到过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6、在拟建的“低碳环保型住宅工程”中采取的有关技术及措施(包括节能、节水、节材、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并附相关材料说明)。
7、申报单位必须符合我会会员条件。
8、每单位交纳相关费用人民币伍仟圆。
二、凡通过审查获得“安徽省低碳环保型住宅建设试点单位”的:
1、颁发铜牌和证书(免收费用)。
2、我会将跟踪辅导和培育。
3、通过辅导和培育合格的我会将逐步开展“低碳环保型住宅建设示范单位”的评估。
三、相关费用请直接汇入我会帐户:
户名: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帐号:6525805269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8号省环保厅机关大楼104室 邮编:230061
联系人:张登亮 办公电话及传真:0551-2828504
特此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低碳 住宅 试点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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